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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
4种类型企业符合两种情形可以申请“简易注销”。
4种类型是指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包括股份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也不包括企业的分支机构。
两种情形是指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另一种是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
两种情形实行税务注销清税证明免办;
服务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一是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二是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办理简易注销无需提供清税证明
对试点开展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改革的地方,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简易注销时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清税证明。
企业登记机关经核实发现不适用简易程序的,应终止简易注销程序,恢复注销前登记状态。
五种情形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一般注销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在为其办理税务注销时,进一步落实限时办结规定。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优化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即: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一是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二是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三是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四是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五是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若未履行承诺的,税务机关将把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
企业简易注销程序
企业在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满45天后没有异议就可以带着材料来申请注销。
带哪些材料来申请?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就可以啦!
提醒大家注意:每个企业只有一次申请“简易注销”的机会,所以填写、上传资料图片都要谨慎操作,不要填写错误。另外,“简易注销”不等于简化责任,企业在“简易注销”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或者刑事责任,所以要认真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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