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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非正常户怎么解除?

2019/8/23 15:48:58 次浏览

如何解除非正常户?

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需恢复履行纳税义务的,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办理解除非正常户。

(1)向办税服务厅递交资料,提供情况说明和解除非正常状态的理由。

(2)办税服务厅核对纳税人报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受理;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3)纳税人根据税务机关要求在办税服务厅办理补充申报,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等未结事项,办结所有未结事项后,予以解除非正常户。


办理恢复需要的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公章

3、红本租赁凭证,普通租赁合同,水电费发票

4、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会抽查法人到场


税务非正常户的一直不处理的话会有以下后果:

1、变更不了公司的任何信息,包括工商与税务;

2、相关责任人全国范围内无法再成立其他新公司,办理时会提示该股东名下有某家公司处于非正常户,不予设立新公司;

3、开不了发票及领不了发票;

4、报不了税,会造成税务逾期;

5、不能办理出口退税;

6、纳税人信用等级为D级,信用等级低的也是有些事情不能办理,比如最高限额申请;

7、税务将公示企业信息,联合追踪管理;

8、如果近期需要进行贷款,可能也会因此受限;

9、工商、银行等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纳税人会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规定:第四十条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及第四十一条 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失效,其应纳税款的依法追征。注:财务们请牢记申报期限,按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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