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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商局公布《关于开展2018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促进供给质量不断提升。着力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规范监管,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突出农村集贸市场、小商店、小超市等市场主体,遏制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流向农村市场。
《通知》强调,要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力度。根据12315投诉举报分析,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关注热点,相关政府部门质量监管信息,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的重点是家用电器、涂料(胶粘剂)、插头插座、电线电缆、消防器材、洗涤用品、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妇女儿童用品、钢材、汽车配件以及老年人、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等商品。
《通知》明确,要督促经营者依法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对经营者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执行情况,所经营商品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说明书以及生产厂厂名、厂址、警示标志等标识标注情况,其他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信息进行全面检查。加强行政指导,引导经营者履行商品质量主体责任,主动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进(销)货台账、商品质量承诺、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消费纠纷和解等制度,诚信守法经营。配合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及相关行业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行业规范工作,加强对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指导其完善质量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促进行业自律。
四川省工商局要求,在此次行动中要加大对商品质量抽检中发现的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侵害老年消费者权益的虚假宣传、虚假承诺、虚假广告、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大力推进“诉转案”工作,认真梳理分析消费者投诉举报,筛查违法线索,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立案调查。加强部门间、区域间的协调协作和执法联动,对重大典型案件挂牌督办,限时办结。
此外,要强化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结合“放心消费城市”创建,督促经营者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利。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有关服务领域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在维修售后中介等服务中欺诈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家用电器、通讯器材、家具、汽车零配件等重点领域经营行为及售后服务的治理力度,集中解决经营行为不规范、售后服务无保障、维修服务质量差等方面突出问题,切实提升重点领域的售后服务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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