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金立方财税官方网站!

金立方财税

十年财税金立方 | 安全可靠有保障【超10万次服务经验】

全国企业征信体系公示系统

公司注册公司的名字要求

2021/10/14 15:42:06 次浏览

注册公司的名称都有什么组成?

企业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企业字号+行业+组织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1、 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 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 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三、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五、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六、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3、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七、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哪些企业名称不予申请核准?

(一)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与下列情况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企业被撤销未满3年的;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满3年的;企业因前两项所列情况以外的原因办理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

(二)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的企业名称字号相同(不体现行业特征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关键词:
浏览此页面的用户还浏览了:/ Recommended reading
荣誉资质/ honor

服务热线028-85370538

客服service

售前售后全程支持

微信公众号

成都公司注册
专业服务

1+4专人服务模式,省心省力

成都公司注册
品质保障

15年服务经验,专业标准化服务,品质保障

成都注册公司
多元产品

工商财税、企业内训服务一系列增值服务

成都工商注册
安全送到

办理完成所有材料精心包装,送证上门

成都公司注册代办
信息保密

客户信息严格协议保密,并为客户免费留档3年

金立方财税版权所有:成都金立方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金立方财税备案号:蜀ICP备12019200号-2

金立方财税电话服务电话:028-85370538

金立方财税地址公司地址:金牛区银沙北街92号5楼505

金立方财税联系方式E-mail:1638970201@qq.com

金立方财税微信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二维码